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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溫江金融細則申報要求發布!最高 6000 萬申報獎補,科技綠色養老金融全覆蓋!成都溫江區金融高質量發展細則落地!新引進銀行 / 證券 / 保險等機構最高一次性獎 6000 萬;科技金融(知識產權融資獎 100 萬)、綠色金融、普惠養老金融全覆蓋;金融人才最高獎 5 萬,跨境結算更便利。政策紅利密集,覆蓋機構、企業、人才,搶抓西部金融中心建設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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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構建金融生態圈
(一)支持金融機構集聚
1.政策依據:《成都市溫江區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政策》(溫府規〔2025〕2號)第一條。
2.事項內容:對新設立的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給予最高60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經中央金融管理部門認可,新設立的全國性金融機構的功能總部、后援中心和專營中心,給予最高10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設立的全國性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的區域總部或省級分支機構給予500萬元一次性獎勵。
3.事項分類:免申即享
4.支持對象: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全國性金融機構的功能總部、后援中心和專營中心;全國性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的區域總部或省級分支機構。
5.支持標準:對新設立的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按照其注冊資本金規模的1%給予最高60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經中央金融管理部門認可,全國性金融機構新設立的功能總部、后援中心和專營中心,按照其注冊資本金規模的2%給予最高10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設立的全國性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的區域總部或省級分支機構給予500萬元一次性獎勵。
6.申報條件:在政策申報時限范圍內新設立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全國性金融機構的功能總部、后援中心和專營中心;在政策申報時限范圍內新設立全國性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的區域總部或省級分支機構。
7.辦理方式:惠企事項責任單位通過溫江區智慧企業服務平臺審核辦理。
8.惠企事項責任單位:區財政局
9.責任科室:金融服務中心、金融發展和協調科
(二)支持金融企業高質量發展
1.政策依據:《成都市溫江區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政策》(溫府規〔2025〕2號)第二條。
2.事項內容:支持存量、新設立金融機構總部式發展,綜合考核其經營情況、就業和新增金融產品,給予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獎勵;支持服務金融機構主營業務上下游鏈條企業,綜合考核其經營情況、就業和新增金融產品,給予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獎勵。
3.事項分類:免申即享
4.支持對象:存量、新設立金融機構,服務金融機構主營業務上下游鏈條企業。
5.支持標準:
(1)支持存量金融機構總部式發展,企業金融業年主營收入達10億元(不含10億元)以上,增速高于3%的,0-15億元(含15億元,下同)部分按1%,15-25億元部分按0.6%(含25億元,下同),25億元(不含25億元,下同)以上部分按0.3%給予獎勵;增速高于8%的,0-15億元部分按1.1%,15-25億元部分按0.7%,25億元以上按0.4%給予獎勵;增速高于15%的,0-15億元部分按1.2%,15-25億元部分按0.8%,25億元以上部分按0.5%給予獎勵;支持存量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按照年度新增金融產品收入的1%給予獎勵。當年度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獎勵。
(2)支持新設立金融機構總部式發展,企業設立第一年金融業年主營收入達5(含5億元,下同)、10、20億元以上,按照50、100、150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次年享受支持存量金融機構總部式發展政策。
(3)會同金融機構認定的上下游鏈條企業,每年支持服務金融機構營收達1(含1億元,下同)、5、10、20、30億元以上,分別按照年度營收的1%、0.9%、0.8%、0.7%、0.66%給予獎勵;每年支持服務金融機構就業穩崗,對于提供200個就業崗位以上的,按照每提供一個就業崗位給予2000元獎勵。當年度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獎勵。
(4)以上三項與區內其他政策按照就高不就低享受,且已享受的應予扣除。
6.申報條件:
(1)政策申報時限范圍內設立全國性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的區域總部或省、市、區級分支機構以及服務金融機構主營業務上下游鏈條企業。
(2)創新金融產品需經區財政局、國家金融監管總局溫江支局認定。
7.申報材料:
(1)營業執照;
(2)財務報表及有資質的審計機構出具可查驗的專項審計報告;
(3)上下游鏈條企業營業執照、合作協議、金融機構證明材料(服務金融機構主營業務上下游鏈條企業需提供)、金融產品收入證明材料、就業崗位證明材料;
(4)申報過程中所需的其他材料;
(5)誠信申報承諾書(加蓋企業公章)。
8.申報渠道:線下向惠企事項責任單位提交申報材料,線上通過免申即享兌付。
9.惠企事項責任單位:區財政局
10.責任科室:財源建設保障科
(三)支持投資基金集聚
1.政策依據:《成都市溫江區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政策》(溫府規〔2025〕2號)第三條。
2.事項內容:對新設立且符合產業發展需求的投資基金,給予其基金管理機構最高300萬元一次性獎勵。
3.事項分類:易申快享
4.支持對象:投資基金的管理機構。
5.支持標準:基金申報時限范圍內,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按照實繳資金規模的0.2%、創業投資基金按照實繳資金規模的0.325%,給予其基金管理機構最高300萬元一次性獎勵。
6.申報條件:新設立的投資基金,且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創業投資基金還需在發改部門登記備案。
7.申報材料:
(1)投資基金營業執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各基金合伙人營業執照或身份證、基金管理機構營業執照;
(2)投資基金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發改部門登記備案證明材料,基金管理機構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登記證明材料;
(3)投資基金完整企業工商檔案;
(4)基金合伙協議、銀行托管協議,合伙人實繳出資、托管資金到賬確認函及其銀行回單;
(5)近三年完整的市場主體專用信用報告;
(6)誠信申報承諾書。
8.申報渠道:本政策事項申報通過溫江區智慧企業服務平臺申報,申報主體按照政策申報通知要求上傳申報資料。
9.惠企事項責任單位:區財政局
10.責任科室:金融發展和協調科
二、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
(一)加快科技金融發展(支持方向一:鼓勵知識產權銀行融資)
1.政策依據:《成都市溫江區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政策》(溫府規〔2025〕2號)第四條支持方向一。
2.事項內容:對為企業提供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銀行,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
3.事項分類:易申快享
4.支持對象:銀行機構。
5.支持標準:為企業提供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銀行,按照年度知識產權質押融資余額新增規模的1%給予銀行最高100萬元獎勵。
6.申報條件:對企業提供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銀行機構。
7.申報材料:
(1)為企業提供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業務臺賬、相關業務合同及放款憑證等;
(2)知識產權專利證書、質押證明、評估報告;
(3)近三年完整的市場主體專用信用報告;
(4)誠信申報承諾書。
8.申報渠道:本政策事項申報通過溫江區智慧企業服務平臺申報,申報主體按照政策申報通知要求上傳申報資料。
9.惠企事項責任單位:區財政局
10.責任科室:金融服務中心
(二)加快科技金融發展(支持方向二:鼓勵知識產權證券化融資)
1.政策依據:《成都市溫江區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政策》(溫府規〔2025〕2號)第四條支持方向二。
2.事項內容:對為企業提供知識產權證券化融資服務的牽頭機構,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
3.事項分類:易申快享
4.支持對象:證券機構。
5.支持標準:對為企業提供知識產權證券化融資服務的牽頭機構,在取得債券發行注冊部門融資許可后,按照服務企業年度實際知識產權證券化融資規模的1%給予每戶最高100萬元獎勵。
6.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需牽頭為企業提供實質性知識產權證券化融資服務;
(2)申報主體需獲得國家金融監管部門頒發的金融許可;
(3)申報主體需獲得債券發行注冊部門、債券市場運營機構關于知識產權證券化融資批復。
7.申報材料:
(1)金融許可證、開戶許可證等相關證明文件;
(2)債券發行注冊部門、債券市場運營機構關于知識產權證券化融資批復等相關證明文件;
(3)作為知識產權證券化融資服務機構且為牽頭機構的相關證明材料;
(4)各融資企業知識產權證券化發債實際募集資金到位的銀行單據;
(5)近三年完整的市場主體專用信用報告;
(6)誠信申報承諾書。
8.申報渠道:本政策事項申報通過溫江區智慧企業服務平臺申報,申報主體按照政策申報通知要求上傳申報資料。
9.惠企事項責任單位:區財政局
10.責任科室:金融發展和協調科
(三)加快科技金融發展(支持方向三:鼓勵建設科技金融服務平臺)
1.政策依據:《成都市溫江區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政策》(溫府規〔2025〕2號)第四條支持方向三。
2.事項內容:對經認定的科技金融服務平臺幫助企業獲得債權融資、股權融資,給予科技金融服務平臺最高300萬元獎勵。
3.事項分類:易申快享
4.支持對象:科技金融服務平臺。
5.支持標準:對經認定的科技金融服務平臺幫助企業獲得債權融資、股權融資,按照企業年度實際獲得融資金額的0.2%,給予科技金融服務平臺最高300萬元獎勵。
6.申報條件:
(1)科技金融服務平臺須經區財政局認定;
(2)科技金融服務平臺幫助企業獲得債權融資、股權融資。
7.申報材料:
(1)會計事務所出具的科技金融服務平臺幫助企業獲得債權融資、股權融資及其他融資的專項審計報告;
(2)近三年完整的市場主體專用信用報告;
(3)誠信申報承諾書。
8.申報渠道:惠企事項責任單位通過溫江區智慧企業服務平臺審核辦理。
9.惠企事項責任單位:區財政局
10.責任科室:金融服務中心
(四)加快綠色金融發展(支持方向一:銀行綠色金融)
1.政策依據:《成都市溫江區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政策》(溫府規〔2025〕2號)第五條支持方向一。
2.事項內容:對經認定的綠色企業或綠色項目提供金融服務的金融機構,給予每戶最高50萬元獎勵。
3.事項分類:易申快享
4.支持對象:銀行機構。
5.支持標準:為企業或項目提供綠色融資的銀行,按照年度融資余額新增規模的1%給予銀行最高50萬元獎勵。
6.申報條件:為綠色企業或綠色項目提供金融服務的金融機構
7.申報材料:
(1)為綠色低碳企業或綠色低碳項目提供融資的業務臺賬、相關業務合同及放款憑證等;
(2)綠色評估認證機構(如四川聯合環境交易所等)出具的綠色認證材料,綠色認證材料為綠色評估認證機構出具的綠色企業主體認證報告或公示名單、綠色項目認證報告或公示名單;
(3)近三年完整的市場主體專用信用報告;
(4)誠信申報承諾書。
8.申報渠道:本政策事項申報通過溫江區智慧企業服務平臺申報,申報主體按照政策申報通知要求上傳申報資料。
9.惠企事項責任單位:區財政局
10.責任科室:金融服務中心
(五)加快綠色金融發展(支持方向二:債券綠色金融)
1.政策依據:《成都市溫江區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政策》(溫府規〔2025〕2號)第五條支持方向二。
2.事項內容:對發行綠色債券實際到位資金5億元(含)以上的企業,給予企業最高100萬元獎勵。
3.事項分類:易申快享
4.支持對象:發債企業。
5.支持標準:對發行綠色債券實際到位資金5億元(含)以上的企業,按照年度實際到位資金(扣除發行費用)的0.5‰給予獎勵,單戶企業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6.申報條件:申報主體需獲得債券發行注冊部門、債券市場運營機構關于發行綠色債券批復。
7.申報材料:
(1)債券發行注冊部門、債券市場運營機構出具的批復等證明材料;
(2)承銷協議;
(3)實際募集資金的銀行回單;
(4)承銷發行費用相關證明材料;
(6)誠信申報承諾書。
8.申報渠道:本政策事項申報通過溫江區智慧企業服務平臺申報,申報主體按照政策申報通知要求上傳申報資料。
9.惠企事項責任單位:區財政局
10.責任科室:金融發展和協調科
(六)加快普惠金融發展(支持方向一:鼓勵推廣政策性普惠信貸產品)
1.政策依據:《成都市溫江區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政策》(溫府規〔2025〕2號)第六條支持方向一。
2.事項內容:對開展“惠蓉貸”的金融機構、地方金融組織,在發生不良貸款且對相關資產進行處置后貸款本金仍有損失的,給予單筆貸款最高200萬元補貼。
3.事項分類:易申快享
4.支持對象:銀行機構、地方金融組織。
5.支持標準:對開展“惠蓉貸”的金融機構、地方金融組織,在發生不良貸款且對相關資產進行處置后貸款本金仍有損失的,按照損失本金的30%,給予單筆貸款最高200萬元補貼。
6.申報條件:
(1)金融機構、地方金融組織開展“惠蓉貸”業務,在發生不良貸款且對相關資產進行處置后貸款本金仍有損失。
(2)收到成都市再擔保損失補貼后的當年或者次年申報。
7.申報材料:
(1)貸款損失清單;
(2)貸款合同、擔保合同(如有)及履約憑證等;
(3)資產處置佐證、成都市再擔保審核結果;
(4)近三年完整的市場主體專用信用報告;
(5)誠信申報承諾書。
8.申報渠道:本政策事項申報通過溫江區智慧企業服務平臺申報,申報主體按照政策申報通知要求上傳申報資料。
9.惠企事項責任單位:區財政局
10.責任科室:金融服務中心、金融發展和協調科
(七)加快普惠金融發展(支持方向二:鼓勵銀行落實首貸和續貸政策)
1.政策依據:《成都市溫江區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政策》(溫府規〔2025〕2號)第六條支持方向二。
2.事項內容:鼓勵銀行發放首次貸款,對銀行向無貸款記錄企業發放的首次貸款,給予銀行最高100萬元獎勵。鼓勵銀行加大續貸政策落實力度,全面升級“無還本續貸”服務機制。
3.事項分類:易申快享
4.支持對象:銀行機構。
5.支持標準:銀行向無貸款記錄企業發放的首次貸款,按照年度首次貸款發放額的1%,給予銀行最高100萬元獎勵。
6.申報條件:銀行機構向無貸款記錄企業發放首次貸款。
7.申報材料:
(1)為企業提供首貸業務臺賬、相關業務合同及放款憑證
等;
(2)首貸企業征信報告;
(3)近三年完整的市場主體專用信用報告;
(4)誠信申報承諾書。
8.申報渠道:本政策事項申報通過溫江區智慧企業服務平臺申報,申報主體按照政策申報通知要求上傳申報資料。
9.惠企事項責任單位:區財政局
10.責任科室:金融服務中心
(八)加快普惠金融發展(支持方向三:支持融資擔保增量)
1.政策依據:《成都市溫江區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政策》(溫府規〔2025〕2號)第六條支持方向三。
2.事項內容:融資擔保公司為無貸款記錄的小微企業、“三農”主體、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主提供融資擔保服務,給予融資擔保公司最高100萬元獎勵。
3.事項分類:易申快享
4.支持對象:融資擔保公司。
5.支持標準:融資擔保公司為無貸款記錄的小微企業、“三農”主體、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主提供融資擔保服務,按照其年度首次貸款擔保額的1%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
6.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為融資擔保公司;
(2)服務對象為無貸款記錄的小微企業、“三農”主體、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主。
7.申報材料:
(1)業務發生明細表、融資擔保合同、貸款合同及履約憑證或專項審計報告(須披露相關業務情況及業務發生明細表);
(2)貸款人近三個月內征信報告;
(3)近三年完整的市場主體專用信用報告;
(4)誠信申報承諾書。
8.申報渠道:本政策事項申報通過溫江區智慧企業服務平臺申報,申報主體按照政策申報通知要求上傳申報資料。
9.惠企事項責任單位:區財政局
10.責任科室:金融發展和協調科
(九)加快普惠金融發展(支持方向四:支持融資擔保代償)
1.政策依據:《成都市溫江區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政策》(溫府規〔2025〕2號)第六條支持方向四。
2.事項內容:融資擔保公司為企業提供融資擔保服務,給予融資擔保公司最高100萬元代償補貼。
3.事項分類:易申快享
4.支持對象:融資擔保公司。
5.支持標準:融資擔保公司為企業提供融資擔保服務,按照年度新增代償額(扣除反擔保物變現額和代償回收額)的5%給予最高100萬元補貼。
6.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為融資擔保公司;
(2)服務對象為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主、農戶及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7.申報材料:
(1)業務發生明細表、融資擔保合同、貸款合同及履約憑證或專項審計報告(須披露相關業務情況及業務發生明細表);
(2)銀行出具的年度擔保業務代償證明、代償履行證明、代償回收憑證或披露上述內容的專項審計報告;
(3)近三年完整的市場主體專用信用報告;
(4)誠信申報承諾書。
8.申報渠道:本政策事項申報通過溫江區智慧企業服務平臺申報,申報主體按照政策申報通知要求上傳申報資料。
9.惠企事項責任單位:區財政局
10.責任科室:金融發展和協調科
(十)加快普惠金融發展(支持方向五:支持融資擔保降費)
1.政策依據:《成都市溫江區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政策》(溫府規〔2025〕2號)第六條支持方向五。
2.事項內容:對融資擔保公司開展年化擔保費率不超過1%的支農支小融資擔保業務給予補貼,各級保費補貼后的年化費率不超過2%。
3.事項分類:易申快享
4.支持對象:融資擔保公司。
5.支持標準:融資擔保公司開展年化擔保費率不超過1%的支農支小融資擔保業務,按照新增小微、“三農”業務實際擔保費率與2%的差額給予保費補貼,各級保費補貼后的年化費率不超過2%。
6.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為融資擔保公司;
(2)服務對象為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主、農戶及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7.申報材料:
(1)經合作銀行蓋章的新增小微企業和“三農”擔保業務發生額明細表、融資擔保合同、貸款合同及履約憑證,或披露上述內容的專項審計報告(年度新增小微企業、“三農”貸款擔保發生額明細表及被擔保企業是否屬于小微企業和“三農”范疇);
(2)已享受各級保費補貼的相關憑證;
(3)近三年完整的市場主體專用信用報告;
(4)誠信申報承諾書。
8.申報渠道:本政策事項申報通過溫江區智慧企業服務平臺申報,申報主體按照政策申報通知要求上傳申報資料。
9.惠企事項責任單位:區財政局
10.責任科室:金融發展和協調科
(十一)加快養老金融發展(支持方向一:銀行養老發展)
1.政策依據:《成都市溫江區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政策》(溫府規〔2025〕2號)第七條支持方向一。
2.事項內容:支持地方銀發經濟發展,加大對養老服務設施、銀發經濟產業項目建設的支持力度。鼓勵銀行向養老運營機構、居家社區養老體系建設、銀發產品制造等養老領域提供貸款,對符合條件的銀行,給予最高200萬元補貼。
3.事項分類:易申快享
4.支持對象:銀行機構。
5.支持標準:銀行向養老運營機構、居家社區養老體系建設、銀發產品制造等養老領域提供貸款,按照年度新增貸款的1%給予補貼,給予最高200萬元補貼。
6.申報條件:對養老領域提供貸款的銀行機構;
7.申報材料:
(1)為養老領域提供貸款的業務臺賬、相關業務合同及放款憑證等;
(2)近三年完整的市場主體專用信用報告;
(3)誠信申報承諾書。
8.申報渠道:本政策事項申報通過溫江區智慧企業服務平臺申報,申報主體按照政策申報通知要求上傳申報資料。
9.惠企事項責任單位:區財政局
10.責任科室:金融服務中心
(十二)加快養老金融發展(支持方向二:保險養老發展)
1.政策依據:《成都市溫江區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政策》(溫府規〔2025〕2號)第七條支持方向二。
2.事項內容:鼓勵保險機構建設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支持保險機構創新特色養老保險產品,推廣商業長期護理險、養老機構責任險等多種養老金融保險新產品,對經認定的保險產品,給予每個產品最高100萬元補貼。
3.事項分類:易申快享
4.支持對象:保險機構。
5.支持標準:支持保險機構創新特色養老保險產品,按照年度新增保費的1%對保險機構,給予最高100萬元補貼。
6.申報條件:保險機構推廣的特色保險產品,并經區財政局、國家金融監管總局溫江支局認定。
7.申報材料:
(1)保險產品方案和保費收入佐證;
(2)近三年完整的市場主體專用信用報告;
(3)誠信申報承諾書。
8.申報渠道:本政策事項申報通過溫江區智慧企業服務平臺申報,申報主體按照政策申報通知要求上傳申報資料。
9.惠企事項責任單位:區財政局
10.責任科室:金融服務中心
(十三)加快數字金融發展
1.政策依據:《成都市溫江區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政策》(溫府規〔2025〕2號)第八條。
2.事項內容:支持新設金融科技公司,對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持股比例50%(含)以上的金融科技類企業,實繳注冊資本金2000萬元(含)以上的,給予最高2000萬元一次性獎勵。
3.事項分類:免申即享
4.支持對象:金融科技類企業。
5.支持標準:對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新設的持股比例50%(含)以上的金融科技類企業,實繳注冊資本金2000萬元(含)以上的,按照實繳注冊資本金的2%給予最高2000萬元一次性獎勵。
6.申報條件:
(1)發起人為銀行、證券、保險類持牌金融機構的金融科技類企業;
(2)在政策申報時限范圍新設的金融科技公司發起人持股比例50%(含)以上或經認定的金融科技類企業;
(3)實繳注冊資本2000萬元(含)以上。
7.辦理方式:惠企事項責任單位通過溫江區智慧企業服務平臺審核辦理。
8.惠企事項責任單位:區財政局
9.責任科室:金融服務中心、金融發展和協調科
三、支持金融服務實體經濟
(一)鼓勵要素交易場所做優功能(支持方向一:新增交易品種)
1.政策依據:《成都市溫江區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政策》(溫府規〔2025〕2號)第九條支持方向一。
2.事項內容:支持要素交易場所賦能都市現代農業發展,鼓勵新增交易產品種類,對經省級金融監管部門批準新增交易品種的,給予最高15萬元獎勵;
3.事項分類:免申即享
4.支持對象:要素交易場所。
5.支持標準:每新增一個交易品種給予5萬元獎勵,每年最高15萬元。
6.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為要素交易場所;
(2)申報主體需取得省級金融監管部門同意新增交易品種的批復。
7.辦理方式:惠企事項責任單位通過溫江區智慧企業服務平臺審核辦理。
8.惠企事項責任單位:區財政局
9.責任科室:金融發展和協調科
(二)鼓勵要素交易場所做優功能(支持方向二:做大業務規模)
1.政策依據:《成都市溫江區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政策》(溫府規〔2025〕2號)第九條支持方向二。
2.事項內容:支持要素交易場所做大業務規模,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
3.事項分類:易申快享
4.支持對象:要素交易場所。
5.支持標準:進場交易額1億元(含)以下部分,按照其年度進場交易額的0.5%;進場交易額在1-2億元(含)部分,按照其年度進場交易額的0.3%;進場交易額在2億元以上部分,按照其年度進場交易額的0.2%,每年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
6.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為經地方金融管理部門批準設立的要素交易場所;
(2)新增進場交易業務。
7.申報材料:
(1)業務發生明細表、交易合同及履約憑證或專項審計報告(須披露年度進場交易產品類別、規模及業務明細表);
(2)近三年完整的市場主體專用信用報告;
(3)誠信申報承諾書。
8.申報渠道:本政策事項申報通過溫江區智慧企業服務平臺申報,申報主體按照政策申報通知要求上傳申報資料。
9.惠企事項責任單位:區財政局
10.責任科室:金融發展和協調科
(三)支持發展供應鏈金融
1.政策依據:《成都市溫江區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政策》(溫府規〔2025〕2號)第十條。
2.事項內容:對年度供應鏈金融貸款發放額1億元(含)以上的金融機構,給予每戶最高50萬元獎勵。
3.事項分類:易申快享
4.支持對象:銀行機構。
5.支持標準:對通過年度貸款發放額1億元(含)以上的金融機構,按照年度在線確認類應收賬款新增貸款額的0.1%給予銀行最高50萬元獎勵。
6.申報條件:銀行以企業為核心,圍繞上下游企業提供預付代付、貿易融資、存貨融資、票據貼現等供應鏈金融服務。
7.申報材料:
(1)為上下游企業提供供應鏈融資業務臺賬、相關業務合同及放款憑證等;
(2)銀行提供供應鏈金融服務情況說明;
(3)核心企業提供人民銀行動產融資統一登記公示系統、中征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的相關登記佐證;
(4)近三年完整的市場主體專用信用報告;
(5)誠信申報承諾書。
8.申報渠道:本政策事項申報通過溫江區智慧企業服務平臺申報,申報主體按照政策申報通知要求上傳申報資料。
9.惠企事項責任單位:區財政局
10.責任科室:金融服務中心
(四)支持上市公司拓展生產經營
1.政策依據:《成都市溫江區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政策》(溫府規〔2025〕2號)第十一條
2.事項內容:對上市公司主體開展并購交易用于擴大生產規模,給予企業或核心管理團隊最高100萬元獎勵。
3.事項分類:易申快享
4.支持對象:上市公司或其核心管理團隊。
5.支持標準:按照并購實際交易金額的1%,給予累計最高100萬元獎勵。
6.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為上市公司;
(2)并購交易滿足《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7.申報材料:
(1)并購交易公告、被并購企業工商變更登記、并購交易資金到賬等相關憑證;
(2)核心管理團隊花名冊;
(3)近三年完整的市場主體專用信用報告;
(4)誠信申報承諾書。
8.申報渠道:本政策事項申報通過溫江區智慧企業服務平臺申報,申報主體按照政策申報通知要求上傳申報資料。
9.惠企事項責任單位:區財政局
10.責任科室:金融發展和協調科
(五)支持企業股權融資
1.政策依據:《成都市溫江區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政策》(溫府規〔2025〕2號)第十二條。
2.事項內容:對獲得專業股權投資機構100萬元(含)以上股權投資的企業,給予每戶企業累計最高100萬元獎勵。
3.事項分類:易申快享
4.支持對象:獲得股權融資企業。
5.支持標準:對融資時處于初創期企業,按照獲得專業股權投資基金100萬元(含)以上股權融資到位金額的5%獎勵;其余獲得股權融資的企業,按照獲得專業股權投資基金500萬元(含)以上股權融資到位金額的2%獎勵,單戶企業累計最高獎勵100萬元。初創期企業是指獲得A輪融資及以前的企業或項目。
6.申報條件:
(1)申報時申報主體經營一年(含)以上;
(2)獲得專業股權投資基金新增100萬元(含)、500萬元(含)以上股權投資,不包括受讓股東的存量股權;
(3)申報時股權投資基金仍為企業股東;
(4)專業股權投資基金是指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登記備案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或在發改部門備案的創業投資基金。
7.申報材料:
(1)企業和股權投資基金營業執照;
(2)企業最新公司章程及工商變更登記證明材料;
(3)股權投資基金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或發改部門備案證明;
(4)股權投資協議、資金到賬憑證;
(5)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專項鑒證報告(需對股權投資的真實性和合規性發表意見);
(6)近三年完整的市場主體專用信用報告;
(7)誠信申報承諾書;
(8)企業融資輪次說明書(主要包括融資輪次、融資啟動時間和完成時間、本輪融資所有投資方名稱和投資金額)。
8.申報渠道:本政策事項申報通過溫江區智慧企業服務平臺申報,申報主體按照政策申報通知要求上傳申報資料。
9.惠企事項責任單位:區財政局
10.責任科室:金融發展和協調科
(六)鼓勵股權投資機構加大投資力度(支持方向一:鼓勵長期投資)
1.政策依據:《成都市溫江區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政策》(溫府規〔2025〕2號)第十三條支持方向一。
2.事項內容:對支持產業發展的股權投資機構,投資項目滿12個月、投資項目滿60個月及以上,給予單戶股權投資機構累計最高100萬元獎勵。
3.事項分類:易申快享
4.支持對象:股權投資基金。
5.支持標準:首次投資按照實際投資額0.5%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投資期限滿60個月及以上,按照累計投資額的0.5%給予最高50萬元耐心資本獎勵。單戶股權投資基金累計最高獎勵100萬元,單個被投企業對應股權投資基金累計最高獎勵100萬元。
6.申報條件:
(1)被投項目符合產業發展要求;
(2)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登記備案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或在發改部門備案的創業投資基金;
(3)申報時仍為被投企業股東。
7.申報材料:
(1)基金管理人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的登記證明;
(2)股權投資基金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或發改部門備案證明;
(3)股權投資協議、資金到賬憑證;
(4)被投資企業營業執照、工商變更登記證明、驗資報告;
(5)近三年完整的市場主體專用信用報告;
(6)誠信申報承諾書。
8.申報渠道:本政策事項申報通過溫江區智慧企業服務平臺申報,申報主體按照政策申報通知要求上傳申報資料。
9.惠企事項責任單位:區財政局
10.責任科室:金融發展和協調科
(七)鼓勵股權投資機構加大投資力度(支持方向二:支持創業投資基金)
1.政策依據:《成都市溫江區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政策》(溫府規〔2025〕2號)第十三條支持方向二。
2.事項內容:對支持溫江產業發展的創業投資基金,給予單戶股權投資機構最高200萬元補貼。
3.事項分類:易申快享
4.支持對象:創業投資基金。
5.支持標準:按照清算后投資項目損失額的10%給予最高200萬元風險補貼。
6.申報條件:
(1)創業投資基金投資項目為初創期企業;
(2)創業投資基金到期清算虧損且投資項目虧損;
(3)基金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發改部門登記備案的創業投資基金。
7.申報材料:
(1)基金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發改部門備案證明材料;
(2)基金管理機構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登記證明;
(3)投資溫江區初創期科技型企業相關投決資料;
(4)股權投資協議、資金到賬憑證;
(5)被投資企業營業執照、工商變更登記證明材料;
(6)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創業投資基金到期清算報告;
(7)基金合伙人授權基金管理機構代為申報補貼說明;
(8)企業融資輪次說明書(主要包括融資輪次、融資啟動時間和完成時間、本輪融資所有投資方名稱和投資金額);
(9)近三年完整的市場主體專用信用報告;
(10)誠信申報承諾書。
8.申報渠道:本政策事項申報通過溫江區智慧企業服務平臺申報,申報主體按照政策申報通知要求上傳申報資料。
9.惠企事項責任單位:區財政局
10.責任科室:金融發展和協調科
四、優化金融生態環境建設
(一)提升金融品牌建設
1.政策依據:《成都市溫江區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政策》(溫府規〔2025〕2號)第十四條。
2.事項內容:聚焦產業發展定位,經備案舉辦的大型金融活動,給予最高50萬元補貼。
3.事項分類:線下申報
4.支持對象:開展金融活動的企業、機構或組織。
5.支持標準:對經備案后聚焦產業發展定位開展的大型金融活動,按照單次活動實際發生額的50%給予最高50萬元補貼。
6.申報條件:
(1)提前向區財政局報備活動方案,經審定后方可申報獎補;
(2)圍繞溫江區產業定位開展金融活動。
7.申報材料:
(1)活動方案、現場簽到表、活動成果相關證明材料(媒體報導、經濟社會效益等);
(2)實際發生活動經費的明細及發票或會計事務所出具的活動經費專項審計報告;
(3)活動方案報備證明材料;
(4)近三年完整的市場主體專用信用報告
(5)誠信申報承諾書。
8.申報渠道:線下向惠企事項責任單位提交申報材料。
9.惠企事項責任單位:區財政局
10.責任科室:金融服務中心、金融發展和協調科
(二)支持金融人才聚集
1.政策依據:《成都市溫江區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政策》(溫府規〔2025〕2號)第十五條。
2.事項內容:對取得特許金融分析師(CFA)、金融風險管理師(FRM)、北美精算師(ASA)、中國精算師(FCAA)、英國特許注冊會計師(ACCA)最高級資格認證及會員資格,且在企業全職工作滿兩年的在職金融人才,給予3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在本政策第一條所列總部金融機構全職工作滿兩年的在職金融人才,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
3.事項分類:易申快享
4.支持對象:取得特許金融分析師(CFA)、金融風險管理師(FRM)、北美精算師(ASA)、中國精算師(FCAA)、英國特許注冊會計師(ACCA)最高級資格認證及會員資格的金融人才。
5.支持標準:
(1)在溫江區企業全職工作滿兩年一次性給予3萬元獎勵;
(2)在溫江區銀行、保險、證券等金融機構總部(含功能總部和區域總部)全職工作滿兩年一次性給予5萬元獎勵。
6.申報條件:金融人才在溫江區企業全職工作滿兩年,獎勵資金由其所在企業代為申請。
7.申報材料:
(1)持證人本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
(2)最高級資格認證及會員資格證書;
(3)持證人所在工作單位出具的勞動合同、全職工作滿2年且在溫江繳納社會保險佐證(不同單位工作年限可累計);
(4)近三年完整的市場主體專用信用報告;
(5)誠信申報承諾書。
8.申報渠道:本政策事項申報通過溫江區智慧企業服務平臺申報,申報主體按照政策申報通知要求上傳申報資料。
9.惠企事項責任單位:區財政局
10.責任科室:金融服務中心、金融發展和協調科
(三)穩定金融環境。
1.政策依據:《成都市溫江區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政策》(溫府規〔2025〕2號)第十六條。
2.事項內容:依法將所有金融活動全部納入監管,完善金融風險早識別、早預警、早暴露、早處置工作機制,消除監管空白和盲區,嚴厲打擊非法金融活動。依法按照《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等規定鼓勵群眾、法人及其他組織發現并及時舉報非法集資線索,依法給予獎勵。
3.事項分類:線下申報
4.支持對象:舉報金融風險線索的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社會各界人士。
5.支持標準:
|
獎勵等級 |
具體內容 |
獎勵金額 |
|
一級 |
防范或處置非法集資等金融風險發揮特別重大作用、貢獻特別突出且涉案金額特別巨大的線索 |
10萬元 |
|
二級 |
防范或處置非法集資等金融風險發揮重大作用且涉案金額巨大的線索 |
5萬元 |
|
三級 |
防范或處置非法集資等金融風險發揮較大作用且涉案金額較大的線索 |
1萬元 |
|
四級 |
防范或處置非法集資等金融風險發揮一定作用的線索 |
0.3萬元 |
6.申報條件:
(1)對被采用的舉報線索給予獎勵,按照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等級發放獎勵;
(2)重復舉報的以第一個舉報者為獎勵對象,舉報時間以送達時間為準;
(3)非法集資參與人及其直系親屬不享受此政策獎勵,應當自行承擔因參與非法集資受到的損失;
(4)非法集資參與人通過將消息透露他人舉報獲取獎勵,應等額退還獎勵資金及利息;
(5)線索評定等級與涉案金額確定標準以非法集資相關法律法規為準。
7.申報材料:
(1)資金申請表;
(2)由非法集資牽頭部門和屬地公安機關會同相關單位根據其作用、效果等進行等級評定;
(3)誠信申報承諾書。
8.申報渠道:線下向惠企事項責任單位提交申報材料。
9.惠企事項責任單位:區財政局
10.責任科室:金融風險防范和處置科
(四)提升外貿金融服務水平
1.政策依據:《成都市溫江區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政策》(溫府規〔2025〕2號)第十七條。
2.事項內容:鼓勵金融機構創新開發匯率避險金融產品,助力涉外企業樹立匯率風險中性意識。推動跨境金融服務便利化,提高跨境結算效率。
3.惠企事項責任單位:區財政局
4.責任科室:金融服務中心
五、附則
(一)本實施細則所指金融機構為銀行、保險、證券等納入“一行兩會”監管的各類持牌金融機構;地方金融組織是指符合《四川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條例》相關規定的地方金融組織。
(二)本實施細則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成都市溫江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成都市溫江區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政策的通知》(溫府規〔2025〕2號)有效期屆滿之日止。本政策實施過程中,如遇國家省市相關政策調整,及時作調整優化或停止執行。本實施細則由成都市溫江區財政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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